兴安盟积极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兴安盟教育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补助面及大中专贫困学生资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宿生补助情况。2009年共发放补助资金为4748.4万元,全部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使48385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

二是国家资助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2009年春季学期全盟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为7328人,全部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750/学期),享受资助比例达100%,资助资金为549.6万元;秋季学期资助8752人,资助金达643.5万。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春季享受国家助学金522人(1000/学期),资金52.2万元;享受临时性伙食补贴625名学生(200/学期),资金125万元,合计1147人、资金177.2万元。秋季学期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71.1万元,资助人数711人,每人每学期1000元;享受国家奖学金2人,每人每年8000元;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74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是企业资助情况。浙江省海亮集团在2008年资助兴安盟100名贫困大学生每人8000元的基础上,2009年又资助每人3000元,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是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9年秋季国家开发银行为全盟1643名家庭贫困大学生发放了贷款,贷款额平均每人5000元,贷款总资金额为710.97万元。